今天,东莞知识产权公司的小编在此论述法律限制及法律特征,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a.法律限制 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较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法*22条、*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权(**法*25条)。着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着作权法*3条、*5条的限制。 *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东莞**代理公司的小编表示,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着作权,法律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b.法律特征 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较明显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以上为东莞**资助代理公司小编的简述,我们东莞兴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并授权的**、商标的代理机构,主要从事**、商标、版权代理和知识产权咨询服务。若您有如上所诉的业务需要办理,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